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对《长江保护法》《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的执行力度,落实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大战略,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了《关于金沙江、赤水河流域(昭通段)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工作的通知》,我市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多环节共同发力,通过“配合一项立法、加强两类执法、联合三个部门司法、推动四条措施普法教育”四个方面的工作,全面推进金沙江、赤水河流域(昭通段)生态环境保护和“十年禁渔”工作,确保了一江清水出云南。
立法奠定保护基础。市人大常委会配合推动建立云、贵、川三省协同保护赤水河流域工作机制,配合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到泸州市签订了三省四市人大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协作协议,并建立了主任联席会议制度、专项工作会商制度、日常联络沟通制度三项协作机制。
执法巡查长效保护。一是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公安机关、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渔政、海事、水域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巡查196次,出动执法船只15艘次,车辆130辆次,执法力量670人次。在金沙江流域开展行政检查1498次,查处非法交易河鱼河鲜案件8件,查处非法捕捞案11件;开展赤水河流域(昭通段)行政检查347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19件。二是严格执法促进生态保护。加快赤水河流域渔政设备和协助巡护人员配备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智能监管平台建设进度,尽快构建起“人防+技防”禁渔新格局;严抓生物环境保护,督促指导镇雄、威信加强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重要栖息地保护,通过建设人工湿地、人工浅滩、人工鱼巢、恢复流域原生水生植被等。
司法机关严办违法。一是法院加强审理。法院审理涉及金沙江、赤水河流域(昭通段)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共46件,其中涉及金沙江流域的案件为16件,赤水河流域21件,重要支流、水源涵养区及生态屏障保护区9件。二是检察院加紧诉讼。检察院共立办涉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案件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将结合2件案件整改情况适时组织案件现场公开听证,确保提升赤水河流域公益诉讼案件质效。三是公安局加速侦办。公安机关共侦办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刑事案件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人,移送起诉34人,渔获物28.067千克;向渔政执法部门移送涉渔行政案件6件。共侦办长江流域涉林案件和破坏野生动植物案件38件。
普法教育引导守法。一是紧扣工作要求,压实普法责任。将“十年禁渔”法治宣传工作列为“八五”普法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法治金江行”“法治赤水行”工作方案,明确围绕生态环保、禁捕退捕等重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七个一”行动、“法律七进”专项活动,编制了《普法让昭通更文明》电子丛书。二是“点对点”发函,提示任务落实。为加强《长江保护法》《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等新法规宣传执行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点对点发送普法提示函,提醒各普法成员单位常态化开展好法治宣传工作。三是领导带头学法,组织知识测试。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云南省赤水河保护条例》《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市司法局于7月6日牵头举行全市《云南省赤水河保护条例》专题培训班近800人参加。9月6日至10日,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学习测试活动,全市120余家单位8万余人次参加学习测试活动,学法考法蔚然成风。四是建设文化阵地,扩大法治宣传。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市级法治文化一条街建设,将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列为重要宣传内容。镇雄县在赤水河源头建设赤水河流域保护法治宣传长廊2.7公里,赤水源镇银厂村建设法治文化小广场1个,赤水源镇集镇建设法治文化大广场1个。巧家县建设了长江保护法主题公园,永善县、巧家县建设了“十年禁渔”法治文化宣传长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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