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芬棉
为依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监察委、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等11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决定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三年行动的牵头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
当前,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培训,从修订反洗钱法和办理洗钱刑事案件相关司法解释、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加强情报线索研判和案件会商、强化洗钱类型分析和反洗钱调查协查、增强反洗钱义务机构洗钱风险防控能力等方面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各地实际和部门职能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依法打击各类洗钱违法犯罪行为,尤其要加大力度惩治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洗钱犯罪,坚决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的蔓延势头,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构建完善国家洗钱风险防控体系,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
央行与银保监会、证监会已积极行动起来。“一行两会”同步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要求以风险为本,对可疑及大额转账汇款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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