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评 林楠特
当前,医美消费群体出现明显低龄化趋势,在缺乏相关规制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受到“诱惑”走进医美机构整形。上海市近日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对未成年人医美消费作出了明确限制,规定“未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
满足消费者对美的需求无可厚非,但盯着未成年人的医美不仅不美,而且危害大。医疗美容不同于生活美容,其需要通过手术等具有创伤性、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体进行修复与再塑,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而未成年人身体尚在发育阶段,过早接触医美既不利于身心发展,更会对个人价值观、审美观带来不良影响。在缺乏判断力、辨别力的情况下,未成年人也很容易被不良医美机构的一些“套路”所引诱,导致权益受损。
此次上海市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在制度层面对未成年人医美问题予以回应,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明确要求没有经过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任何机构都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这既是对《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强化,也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公立医院“关正门”、市场机构“开后门”,限制那些诱导未成年人消费的医美机构。强化监护人的责任,有利于降低未成年人医美消费的风险。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构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线,永远在路上。刹住医美低龄化之风,还需要形成社会合力: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加大专项检查,医疗美容平台和机构要恪守法律、依法规范经营,学校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家长更应发挥关键作用。全社会齐心协力,才能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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