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近日云南省文山市严格落实“市乡村组”四级书记责任,量身定制明确措施,全面启动强基补短板“扫盲式”法治宣传教育,迅速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
“组团式”普法,由乡镇(街道)相关中心站所干部职工、政法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村(社区)法律顾问等人员组建成立村(社区)级法治宣传队。从政法单位、行政执法及其他国家机关、公共法律服务等部门中选取法治业务骨干,组成多支由处级领导带队的专项普法工作队。
“挂包式”普法,各级各部门以挂联乡村振兴村寨为基础,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每季度深入挂钩联系点开展“法律进乡村”主题活动,积极宣传本部门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广播式”普法,政法各部门选择典型案例编辑5—10分钟“空中说法”音频资料,定期向公众推送。同时组织各村组通过村内大喇叭定期、持续播放。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着力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点穴式”普法,市级各执法、管理、服务单位通过在工作中普法和集中普法等形式,对执法、管理、服务对象全面开展“点穴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
“引领式”普法,通过“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一村一顾问”深入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推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案例式”普法,建立市级“以案释法”案例库,由市融媒体中心通过文山市广播电视台定期播放,同时提供给市、乡镇法治宣传队和各层级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点单式”普法,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组织开展重点项目、重要产业法治宣传;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城管革命”,组织开展涉及城市拆临拆违、烂尾项目整治、小区治理等点对点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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